前文談到「貫氣」與「貫力」的分別,不妨信便談一談甚麼是「力」。
現在許多人對筆力的概念,有很大的誤解,以為一味陽剛,甚至一味悍霸的筆觸,才是有力,於是便強調一些筆觸,全身送力,而居然以之為特色了。
誰知筆力的概念絕非如是。我們最好舉日本的所謂「航空體」廣告字為例。這些字,筆畫很粗,而且每一筆都同樣粗,瞧起來很有力,可是實際上卻只是粗而已,而且絕對粗而不壯實,並非有力。
日本人亦有一些書家,一味寫粗體字,常寫的是個「忍」字,雖說「忍」,筆觸卻一瀉無餘,了無味道,好像是拿着個髹漆掃寫出來的字似的。這種字,便可能是「航空體」美術字的濫觴。
筆者曾見過一幅日本名書家的字,六尺直幅,寫一個「武」字,那一戈由左上角直撑到紙的右下角,同賞的人嘖嘖然說:「你看寫得幾有力!」孔百通只好不語,這種欣賞,正是皮相的典型。如果一味粗,一味硬便叫做有力,那麼,髹漆佬便應該是最偉大的書法家,學書的人亦根本不必臨池。
真正的筆力,內蘊於中,不必形諸象外,最好的實例,莫如近人沈尹默的書法。沈氏的書法現在並不難見到,用來舉例,例子絕對不僻。將沈尹默的字跟一味粗硬的筆觸相比,便很容易明白,筆力到底是甚麼一回事。
談到繪畫,除了粗硬的筆觸之外,還將橫筆塗抺的筆觸視為有力,那更是絕大的誤會。橫筆一掃,十分之容易,亦自然有濃淡,但這絕不是好的筆法,因為寫出來的筆觸,有充實的感覺,而掃出來拖出來的筆觸,內涵實在十分空虛,二者相並比較,高下立生判別。
或者說,我們強調的只是「效果」,「筆墨」已經是過時的概念,可是,閣下既然用到筆墨,便應該發揮筆墨的最佳效果才是,如若不然,那便未免太可惜了筆墨這種工具。
其實要分別線條有力無力,亦十分之容易,好的線條,不是用「圓筆」寫出來,便一定用「方筆」寫出,「圓筆」是中鋒,「方筆」則是「側鋒」。寫字寫畫,兩種筆法都可以,不必理會「筆筆中鋒」的說法,正唯中鋒側鋒交用,畫面才不會變成單調。──早幾年,呂壽琨的弟子曾跟筆者在本報辯論,他們不贊成筆者的說法,認為「筆筆中鋒」才是用筆之道,這提法很令人覺得奇怪,因為呂壽琨的畫根本便不是中鋒,不過這件舊公案如今大概已經過時,因為筆者一提「筆墨」二字,已經反應強烈,是則「筆筆中鋒」,當然更加過時,也不必討論他了。
我們還是看看「圓筆」跟「方筆」的效果吧。
凡是「圓筆」,將紙對燈映着看,一定見到筆觸中央有一根墨線,顏色較深,這根線,便是中鋒筆墨所到之處,兩邊的墨都由此滲出,所以顏色才會較深。
若是「方筆」,當將紙映光時,會見到兩條較深的墨線,恰好包裹着線條的兩邊,這兩根線,便是筆的側鋒着力時寫出,因此顏色較深。
有時甚至不必映光,也可以看到較深的墨線,例如黃賓虹的畫,有些枯墨筆觸(即廣府人說的「沙筆」),有時一側有較深的墨線,有時兩側都有較深的墨線,其幼真如遊絲,這便是所謂「方筆」的寫法了。
必須「圓筆」或「方筆」線條,然後才覺得耐看。用張大千先生的說法,那叫做「活」。他寫荷花的梗,一筆數尺,先由上寫下,再由下寫上,兩筆恰恰相接,長長的荷梗恍若迎風,便即是活,而這「活」,卻非「圓筆」無法達成這樣的效果。
又如齊白石寫蝦,兩隻拑腳,但覺圓實而非扁平,而許多學他的人,卻寫得扁平,為甚麼效果上有這樣的分別呢?那就是筆法的問題了,齊白石畫蝦用「圓筆」,因此才有充實的感覺。
有些畫,初看不覺得怎麼樣,可是愈看卻愈覺得有吸引力,這就即是「耐看」。凡耐看的畫,好處一定在筆法──因為筆法墨法二者比較,筆法又較為重要。
所以我們絕對不能將「筆法」簡單化,以為只是線條粗幼輕重的變化,或疾徐澀滑的變化,這樣去理解筆法,十分之表面,難怪他們無法掌握好筆墨的效果,又因為不理解筆墨造成的效果,便因而對之作出否定。
現在我們可以回到本題,總結一下「筆力」了。
筆觸有力,絕對不能以線條的粗硬作為標準,最少要符合「圓筆」或「方筆」的要求,然後才能說「有力」。
一根真正有力的線條,必然圓實而非扁平,所以才能耐欣賞,而且令人覺得線條有內容。倘若只是一組硬線,便稱之為有力,那麼,最有力便應該是木架,而不是竹棚。
信便說一句,初用生紙寫國畫的人,筆稍含水,便會覺得掌握不住線條,色墨滲漏,無法收拾。其實這便正是筆力問題,若有筆力,雖滲無傷,因為線條依然完整。這一點,可供初學國畫的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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