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位問佛的菩薩是淨諸業障,依問觀修道,則是第八位。上來七位問觀修的菩薩,所問的都是如何觀修圓覺,佛已依次第一一答竟,至說二十五輪為止。現在淨諸業障菩薩問的依然是觀修,但卻轉入另一話題,問佛如何開悟法性。
上來只說覺性,現在卻說到法性,那麼二者又有何區別呢?
所謂覺性,即是覺的本質,當行者起本覺時,便是起了一個功能,覺知如來法身的境界。這境界有種種法異門:如來法身、如來藏(此二者都已包入五經題之內,見前言「圓覺經說甚麼」一文。)還有,不二法門、深般若波羅蜜多、真如、實際、真實等等。一切境界都為本覺所覺知。所以本覺的性便即是覺性,這個性亦是覺的本體、本質。
至於法性,便是說一切諸法的實性。所謂一切諸法,包含種種不同時空中的世間一切法。說之為法,即指種種世間的種種分別、戲論,分別與戲論又根據種種名言句義而來,所以去除了分別戲論、名言句義而證悟的法性,便是諸法實性。此為一切諸法的總相,若依相來說,便名之為真如;依性來說,便依施設如來法身空而說之為空,是即所謂「本性自性空」;若依用而說,則可說為大悲、如來法身功德。因此法性便有種種不同建立的法異名。
淨諸業障菩薩的問題,是認為眾生因受污染而不起本覺,若能悟入法性,則當無迷悶而入本覺智境,是故問佛如何開悟法性,「作將來眼」(為將來眾生作正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