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語》亦採用了「仔」字。它說:「良家子曰亞官仔」。那是指有點身價的人,其子即是「官仔」。最著名的是:「大良阿斗官」,如今「大官」、「二官」的排行稱謂已不流行,在加拿大,一律叫英文名。
「奴僕曰種仔」,這稱謂已廢。這「種」,是菜種各種的種。因為從前買下一個家奴,他的子孫即世世為奴,買奴等如下種(唸總)。故名。
「耕庸曰耕仔。」這稱謂於已上世紀四五十年代尚存,租田來耕的人,田主即稱之為耕仔。
「小販曰販仔。」這稱謂已廢。
「游手者曰散仔。」所以游手好閒無正業者,其聚居之地即名為「散仔館」。此稱謂亦有引伸,在一組織中若無固定職務者,亦名之為散仔。「我係公司做散仔啫 」,即是如今流行口語的「茄哩啡」。
「小婢媵曰妹仔。」這稱謂如今依然流行,雖然已無婢媵,但稱謂保持。「妹」讀陰平聲,只有何文匯一定讀之為「昧」音,所以「妹仔」便變成「昧宰」。
「盟好之子曰契仔。」足見「契仔」的稱謂甚古,如今依然保持。
「螟蛉子曰養仔。」這稱謂亦保持不變。但「小奴曰細仔」、「船中司爨(音寸)者曰火仔」兩個仔的稱謂則不復存。
(《新語》六之三)
加拿大多倫多星島日報
2007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