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數起命宮有兩派

目前坊間的「紫微斗數」書籍,五花八門,各有各的說法。分歧最大,則是關於命宮的起法。

起法有兩種,一種是按月份來起,即正月、二月、三月....等,人生於那一個月份,便用其月份為根據。

另一種起法,則要按月令,即寅月、卯月、辰月....等。即便生於正月,亦要交入「立春」的節令之後,然後才算寅月,否則仍按寅月前的一個月,即丑月來計算。–用「子平」四柱算命,便亦是用這種方法。

然則,究竟那一種起命宮的方法對呢?

原來有一首古歌,叫做《紫微斗數總訣》,開頭的四句是:「希夷仰觀天上星,作為斗數推人命,不依五星要過節,只論年月日時生」。

認為要依月令(即過節後起命宮)的一派,著重「不依五星;要過節」。所以便主張過節起命宮了。這種起命宮的方法,肯定錯誤,因為太過斷章取義。明明是「不依五星要過節」,只論年月日時生」兩句連讀,豈可只讀一截,而且又只取「要過節」三字耶。

我國算命之術,「五星」起源最早,傳說漢代即有此術,到唐代則流行「子平」。兩種推命之術,皆過節取月令而不用月份,所以由宋末萌芽的「紫微斗數」,由於只論月份而不論月令,因此在《總訣》中就特別予以說明–「不依五星之例那樣要過節起命宮,只論其人出生的年月日時」,本來交代得清清楚楚,卻未料到有人會閹割「要過節」三字,仍然像「五星」的方法來起命宮也。

至於斷章取義之後,還自稱「透派紫微」,同時還要告訴讀者,「依照經驗,過節起命者驗,不過節者不驗」。那就非王亭之所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