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教訓過筆者──一幅畫的價值,在畫的本身,不要對畫題那麼重視。
這道理自然說得很對。畫題常常是後加的,而且有時更是後人所加的,後加的東西,當然與畫的本身無關。
但有一類畫題,卻與藝術批評有絕大的關係。譬如說,藉後加的畫題來造成一份神秘感,並且用一系列畫題來支撐起一套「理論」,就像稻草人支撐住一件破外衣一樣(這時,他們是把藝術欣賞者看成一群麻雀了!),對於這樣的畫題,恐怕就非重視不可。
當有人揭穿這類畫題的底牌之後,卻教人不必重視畫題,這情形便有好一比,好比有人在麻雀檯上出老千,手裏多拿兩張牌,給人逮住之後,他卻教人只看他面前的十三張牌就夠了,不必「重視」他手掌下藏著的牌,因為胡牌是根據那十三隻麻雀的,而不是出千的另外兩張。
這種轉移討論話題的手法,其實跟他們利用後加畫題的手法一樣,都是「出術」。
繪畫歸繪畫,當一個畫人弄到要藉一切後加的因素來支持自己的時候,其實這畫人便已經完蛋。
但是他們卻另外有一個說法。王?邪先生在電話中曾向筆者說,「一畫會」的人,就是在理論上辯輸了,也只是打和,因為他們是用畫來體現自己的理論,而不是文字。
如果這說法成立的話,任何一個畫兩筆畫的人,都可以在文字上出術一番,反正至多是「打和」。──這個說法當然是番遁詞,遁詞者,亦即像畫題一樣,出術之謂。
還有一類出術,是把一切不利於己的藝術評論,加一個「畫題」──「私人恩怨」。這樣一來,評論者便反而變成是個小人。而「導師」呢?便可以繼續將青年導入神秘的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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