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參觀過幾個書畫展覽,產生一個印象,那就是──香港依然是「靚字與靚畫」的天下。
外省人似乎很少用這個「靚」字,廣府人卻把這個字用得很傳神。「廣韻」釋「靚」曰:「裝飾也」;可見所謂「靚」,原只是胭脂水粉、油漆灰水、噴髮膠裱牆紙,以及儀態學校教出來的舉止做作。因而有一類女人,廣府人便稱之為「阿靚」,寥寥兩個字(其實還只是一個字),便把她的外表形容得淋漓盡致,也使人想起好幾位電視明星。
靚本來也沒有甚麼不好,要不然,許多化妝品公司便沒有存在的必要,也沒人肯放一本硬皮書在頭頂學走路。
但靚既然是裝飾,那麼,一切便只浮在表面。或者這即是艷光照人的浮艷,很眩目,無奈定定神之後再仔細看,即會發現在艷光籠罩下的,卻是粗糙的皮膚,和通身假貨的身材。更糟糕的是,半胸恤與牛仔褲穿在一個春秋已富,體軀發胖的婦人的身上。這時,我們便寧願她們不靚,粗衣麻布一番,並且洗淨鉛華,看起來好過得多。
話雖如此,可是,「靚」卻依然有它的吸引力。所以才那麼多人窮一生之力去寫靚字與靚畫。正如有些女人,窮一生之力去研究化妝品一樣。
同樣是「蘭亭」書體,褚遂良便寫得沒趙子昂那麼靚,但現在流行的「蘭亭」,大多數靚過趙子昂很多。
同樣是「四王」,「四王」本人他們就沒有清中葉以後,「四王畫派」那些人寫得那麼靚,但現在卻只有比清中葉更靚的「四王」。
追求「靚」,是欣賞力退化的象徵,是後加理論造成的病態──譬如美容師,只教人用化妝品洗面,卻從不教人用水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