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與法官兼於一身──答劉霜陽君《論吳冠中》

直到今日,才讀到劉霜陽君的《論吳冠中》,直覺上,感覺到是針對筆者,因此不能不說幾句話。

劉君在學生時代,已經有評論藝術之志,因此他的文章可謂「雄姿英發」。然而一向讀他的文章,卻有一個印象,他喜歡扮藝術法官,可是又兼主控官,拿着一個論題,先行控訴一番,接着便下裁決,於控訴時,未見他考慮到「論題」發生的來龍去脈。

例如他《論吳冠中》一文,最得意的結論只是一句話,藝術家「沒理由為自己的畫買得貴來負責和負罪」,這種裁決,說得不好聽一點,真的有點無聊。

筆者於評論吳冠中時,的確提過他的畫價,而且認為他的畫在市場貴過黃賓虹,並不合理,但是,如果看過筆者一系列文章的話,就會知道──

第一,價格問題並非由筆者提起,而是有人欣欣以吳冠中的畫價為標準,企圖由此證明他的藝術地位,筆者因此才回應之耳。

第二,筆者這個專欄,並未全面評論一位畫家,但卻有針對國畫商場風氣,提出一些意見,希望藝術投資者不可盲目跟風,改變「買人不買畫」的做法。

有這兩點因素,於評論吳冠中的畫時,才跟畫價牽涉在一起,劉君似乎只看過一篇文章,執着文章中的幾句話,於是就立即執行主控官的任務,認為別人是因畫價貴才要吳冠中「負罪」。然後又立即執行法官任務,判決如上。這並不是一個討論問題的好態度,因為說得不好聽,他是先加人以罪,然後才來判決。為甚麼當有人提到,外國畫商並非不識貨,肯捧高價,便證明畫人的成就;又提到藝術品拍賣,的確有「做馬」的現象,於此問題初起之時,卻不見劉君針對這種言論,加以控訴及裁決,可是拿着回應的文字,卻可大發議論,這未免太過抽離問題的背景,孤立別人的三言兩語。

其實劉君以《論吳冠中》為題,專文評價吳冠中,觀點亦很模糊,反覆讀他的文章,並不覺得他持平。

文章一開筆,就極捧吳冠中,「畫家揮毫畫合作畫遣興,其時但見吳冠中一士諤諤,自己在畫一棵大樹頭,沒人跟他合作。」《史記‧商君書》:「千士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在劉君眼中,當日揮毫的畫家,無人能及吳冠中。可是卻未見他說出具體觀感,那些畫家如何差勁,吳冠中又如何標青,他就是這樣便下結論,作裁決,然後筆鋒一轉,便說,「所以今日吳冠中名成利就後繪畫引起爭論是很正常的事」。

先強調吳冠中「名成利就後」如何如何,再下結論,謂藝術家不應為畫價貴而負罪,前後呼應,立即就將對吳冠中的批評的醜化,於是他的控訴與裁決便告成立。

其實劉君的文章,除了開端與結尾之外,亦沒有說出點甚麼東西,雖然文章中涉及的觀點似乎很多。

首先是評論尺度的問題──「以傳統的尺度來否定一個畫家是極之容易的事,問題是這樣做對畫家是否公平,而又能為讀者提供一個創意的角度來欣賞藝術?」

如果筆者將這句話改寫──「以『現代』的尺度來否定一個畫家是極之容易的事,問題是……?」未知劉君又認為如何?劉君在他的說話中,其實已暗地將「傳統」當成是一個不要得的標準,是一把錯誤的尺度。這又是其裁決問題態度的一例,一加邏輯分析,就知道這種裁決態度太過霸道。

其次,劉君將「傳統筆墨標準」,只當成「不外是用筆多輕重徐疾的節奏變化和用墨重視乾濕濃淡的層次和韻律」。假如「傳統筆墨」是這麼簡單的話,任何人練習兩個星期就可以升堂入室。「傳統筆墨」其實包含着深厚的歷史文化因素,正因如此,才能稱之為「傳統」,抽離這重要因素,只談「輕重徐疾」與「乾濕濃淡」,無怪乎劉君認為很簡單。

正因如此,他才會一方面承認吳冠中畫山,軟弱而空虛,可是卻又認為他勝過大衛鶴尼。忽然拉一位英國現代畫家來跟吳冠中比較線條,足見劉君對「傳統筆墨」的理解,真有點匪夷所思。

劉君一方面認為別人提出「傳統筆墨」來做客觀標準,漠視、抵消畫家的主觀意圖,是「粗暴的做法」,「批評的立足點已很成問題」。恐怕劉君所不滿者,只是提出「傳統筆墨」這一點而已,如果換過一個「客觀標準」,劉君就大概認為不算「粗暴」了。

所以他批評吳冠中畫的山「軟弱而空虛」,但畫水則勝於大衛鶴尼之時,如果我們問,所根據的又是甚麼「客觀標準」呢?何以他的標準卻不會「漠視、抵消畫家的主觀意圖」呢?為甚麼他的做法卻是溫柔而非粗暴呢?筆者相信,劉君儘管巧立說詞,恐怕也很難證明自己怎麼對,別人怎麼錯。因為他的「立足點」,只是一提「傳統」就不討他高興。

文中插圖的說明是:「吳冠中的《高昌遺址》拍賣了百多萬令其畫價暴起和挨罵」,這句說明未知是否出於劉君手筆,如果是的話,那就太令人失望了,與文章配合,來這麼一句話,那才真的令人感到這是一種「粗暴的做法」。

本欄並不打算多作回應,以免妨礙其連貫性,因此絕無將問題糾纏下去的意思,筆者想說的話,亦已經說過,下次不再為例。

back cat forward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