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安的詞,很喜歡她的一闋《如夢令》──
常記溪亭日暮,沉醉不知歸路,興盡晚回舟,誤入藕花深處。爭渡,爭渡,驚起一灘鷗鷺。
劈頭「常記」二字,是宋詞中的熟語,但別人用得卻沒有李易安那麼好。
例如周清真詞──「常記誤隨車,正絮翻蝶舞,芳思交加。」讀起來即有不如李易安的感覺。
為甚麼呢?因為「常記」云云,蓋必是一件刻骨銘心的情事。周詞只說「誤隨車」,令人想到,無非是金鞍駿馬,去追逐春郊的油壁輕車,有輕薄的感覺,因此也不能把此情事看作刻骨銘心。而且,其後「絮翻蝶舞」,又轉筆去寫天時物候了,更把一段感情拉薄。
李易安則不然,全詞只是記遊,甚至不提遊伴,但讀遍全詞,便覺得記遊實在是記人。
且看詞的內容──
在溪亭飲酒,飲至沉醉,然後於日暮時撐一隻小舟回家,可是卻撐入了一片荷塘之內。想快快地撐過這片荷塘,小舟卻驚飛起棲息於灘頭的鷗鷺。
只是這麼的一件小事,所以值得詞人「常記」,讀者不妨想像,無非只是因為遊伴令人思憶。──倘若是奚亭獨飲、划舟獨行,或者當時所結的是位無味的遊伴,則此事又何必「常記」?
因此只輕輕用「常記」兩字,整首詞便有感人的力量。──此中有人,呼之欲出,即是這種境界。
李易安詞的好處,往往於家常口語中得之,若太傷雕琢,固然似乎「才人錦心繡口」,奈何反而味薄。易安十八歲嫁明誠,詞中的遊伴當是她的丈夫,當日唱隨之樂,蓋亦是北宋繁華的迴光返照。